就房产纠纷领域而言,若涉及到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各类纷争,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包括向所在地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以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对于那些主要涉及买卖合同条款的争议,当事人可以结合具体案情,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或者寻求相关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化解纠纷。在学术界,人们普遍将此类房产纠纷称为“房地产纠纷”。这类纠纷通常表现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房屋及其所附带的土地使用权和义务方面产生的种种争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