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司与尊贵客户事先商定的相关条款予以妥善处理及解决。若在执行过程中确实发现某些条款表述模糊、不明晰之处,敬请尊贵客户参考以下途径进行妥善处置:首要原则为,倘若面积误差比例的绝对值低于或等同于3%之数,我司将遵循实际测量得出的结果作为销售价格计算基准;
其次,倘若误差比例超出3%之限,敬请尊贵客户知悉,您享有选择解除购房合约的权益。在这里,我方期待得到您的谅解以及全力支持。等您正式通知我司提出解除购房合约申请之后,我会立即启动退款流程,同时按照规定支付您已支付的房屋售价的利息。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