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租”商铺是否具备合法性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其中的细节。所谓“返租商铺”,乃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将大型商业项目细分为若干面积较小的产权店铺,然后将这些店铺出售予众多的个体所有权者,卖方与买方之间则签署了一份名为“返租协议”的契约,而作为这份协议中的条款之一,开发商承诺在预定的期限内,负责对所有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并且以事先约定好的日期向所有权者按时支付商铺的租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