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房屋延迟交付的问题时,如若事先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比实际上所蒙受的损失要低的话,那么受损的一方有权利请求国家
司法部门或者专业的
仲裁机构对违约金的额度给予适当的上调。与此同时,在
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就一旦出现任一方违约的情况,需依据具体违约情节向另外一方支付固定比例的违约金达成共识,或是明确规定由
违约行为引发的损失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测算标准。
然而,假如约定的违约金数值显著低于实际损失,以至于无法完全弥补损失的话,那么受损的一方同样拥有权利请求国家司法部门或者专业的仲裁机构对此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