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租约规定,若租赁期限尚未达到半年即提出解约,应视为违约行径。当租赁协议尚未到期之时,承租方如单方面宣布解除租赁关系,则须依照租赁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在租赁协议中并无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那么承租方需对出租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倘若双方当事人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便可避免违约现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租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均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裁决。违约行为,即是指合同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乃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素,若无违约行为,自然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