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若已支付定金并依照合约规定执行,方可退还定金。当支付定金一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所交付定金应当抵扣相应房款或予以全额退还。倘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非主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而非由任一方责任所引起,则定金可予退还。
然而,若收受定金一方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所收取的定金将被双倍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