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房者面临所购房屋出现烂尾现象时,若能与贷款机构制订停贷协议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达成停贷决定,并不会给他们带来负面效应;
然而,擅自终止贷款将会引发诸多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信用记录遭受损害,从而影响未来各类贷款的申请。一旦房贷发生逾期,贷款机构将能够查阅到您的逾期还款记录。对于那些严谨的银行来说,即使您仅逾期了一天,它们也会将此逾期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一旦逾期记录被录入该系统,将对您未来申请信用卡或贷款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您无法获得贷款,即使成功获得贷款,其贷款额度也会大幅下降。
(2)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息以及滞纳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您的房贷出现逾期,银行便会致电催促您进行还款,并且只要逾期还款,便会产生罚息。各个贷款银行的罚息标准各异,通常在原有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50%。
(3)可能遭到银行的法律诉讼。银行会在房贷合同中设定违约条款,规定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则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若您的房贷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届时,法院将会采取财产保全等司法手段,冻结贷款人和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查封已经抵押或质押的资产。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