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完谅解协议之后,便无法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反悔。然而,如果这份谅解书是在受到欺诈、威胁等可撤销情形影响下达成的或者其意义表述不清、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之类导致其无效的因素存在的话,那么相关人士就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谅解书或者确认其为无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