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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可以查封其他房产吗

房产纠纷可以查封其他房产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2024-07-26 17:48:28 已帮助20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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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可以查封其他房产吗
原则上来说,持有权受侵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查封申请,以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民法院通常会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对债务人的房地产进行相应的查封。具体而言,其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况:第一类为债权人依据相关法律程序,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从而触发司法机关对债务方的房地产实施查封措施;第二类则是在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债权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此基础之上,法院为了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往往会先行对债务人的房地产进行查封,以限制其所有权的行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类型的房地产均可供法院进行查封。具体而言,以下几种类型的房地产法院将无法进行查封:
首先,用于被执行人及其家人日常生活所需的住房;
其次,被执行人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地产。此外,若该房地产系用于家庭生活居住之用,或者与被执行人无直接关联的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也同样不在法院的查封范围之内。因此,当房屋所有人未能按照法院判决履行相应义务,或者债权人依法申请诉讼保全时,法院经由他人申请,便可依法采取查封房屋的措施,以此来敦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应尽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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