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纷争案件在提起诉讼之后,普遍会在三到六个月的时间段内安排庭审时间。若房产交易争议案件遵循的是简易审理程序,那么通常会在三个月之内进行庭审;而如果案件适用的是普通审理程序,则通常会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庭审。然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庭审时间,经过审批许可后,最多可延长六个月。若确实需要进一步延长庭审时间,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