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能依照约定期限交付房产而应支付的赔偿款项,应自交房期限届满后次日起算;同时,违约金额的具体数额则依据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比例,介于万分之3至万分之5之间。另外,针对逾期天数的不同,我们进一步将其划分为逾期60天内和逾期60天以上两类情况。
关于逾期天数在60天以内的情形,开发商须按照每一自然日的标准,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然而,若逾期天数超过60天,买方有权选择采取退货退款措施,即解除购房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开发商有义务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房款,并且还需按照逾期60天以上的情况,对买方进行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处理。当然,买方亦可选择继续履行原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则需承担更为严重的违约责任,即每日需向买方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未按时交楼的代价。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