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完成房屋交付时,作为业主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策略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尝试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您可联同其他业主共同开展维权行动,但需确保维权手段的合法性,避免采取过于激烈或可能干扰社会治安的措施。
其次,若上述协商无果,您有权提起诉讼至法院,请求开发商对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在这一环节,您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的发票凭证作为证据支持。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交付的延迟可分为两种类型:正常延期交付和非正常延期交付。
1.正常延期交付。此类情况通常因施工进度延迟、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滞后、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迟缓等原因造成。此种延期交付属于合理范围内的延长,购房者应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待相关事宜处理完毕后便可顺利收房。
2.非正常延期交付。此类情况则主要源于开发商的经济实力不足、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且难以得到妥善处理,从而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期或短期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