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产所引发的赔偿问题,我们通常将违约金设定在每逾期一天需向买方支付总买卖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具体标准。然而,如果相关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偏重,他们有权寻求适当降低;而若其认为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则可通过申请加以提高。然而,无论是申请降低还是提高,最终的违约金数额都应根据实际损失予以确认。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