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审改判的可能性,我们无法进行准确的预测。唯有在特定的情况或条件之下,法院方才可能做出改判的决定。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于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完毕之后,应对处理方式作出以下分类:
首先,如果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均无误,且量刑恰当,那么二审法院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并维持原判;
其次,若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无错,但适用法律存在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则二审法院应予以改判;
最后,若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在查清事实后予以改判,亦或是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