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允许退还的,但必须符合一定的前提条件。当因卖方本身原因而无法与买方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买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若因非买卖双方的原因而致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同样需要返还定金给买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