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农村
房屋转让的交易行为中,当买卖双方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证实并无任何
欺诈或明显不公的情况出现,那么我们应该判定此类
房屋买卖合同为合法有效,同时驳回
当事人提出的
撤销合同并退还
购房款项的
诉讼请求。
其次,对于将房屋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若此项交易经过了相关组织和部门的批准,则可以认定合同具有
法律效力,并判决驳回当事人要求确认
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再者,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但未获得相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尚未开始实际执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入住和使用该房屋,那么这类合同应被视为无效,买卖双方应各自归还房屋和支付的购房款项。接下来,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同样没有得到相关组织和部门批准,但是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并且购房人已经实际入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情况,我们应该以尊重现实、维护稳定为原则,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现状的所有权及其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益。
最后,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但是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并且购房人已经实际入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情况,如果判定合同无效,在决定是否退还购房款项时,需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买卖双方的利益影响以及各方的
过错责任程度,特别是出卖方因土地增值或
拆迁、补偿所获得的收益,以及买方因房屋现值与原买卖价格的差异而产生的损失;此外,对于买方已经对房屋进行翻新、扩建的情况,应对其附加的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