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定金通常是可以退还的。在非常规情况下,当债务人确实按时履行了债务并且收到定金的当事人没有出现任何违约行为时,先前支付的定金应当归还给相关的当事人或者将其作为货款的部分进行抵扣。或者,倘若接受定金的当事人由于自身违约行为而未能达成预定的购买合同目标的话,那么,他应该以两倍的金额将收取的定金返还原告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