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的过程中,通常会采用以下四种方法来寻求妥善解决:即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方案;如若无法私下和解,便可邀请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协助协调议定解决方案;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将争议提交给事先约定的仲裁机构予以裁决;若仲裁结果仍不能满足双方需求,那么最终的法律途径便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正判决。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