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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开发商将在建工程抵押后,房地产开发商能否对房屋进行预售,关键要看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得到了银行等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只有银行等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房屋预售或者解除预售房屋的抵押关系,房地产开发商才可以与购买房屋的人签订购房合同。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预售,但是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是需要还清贷款的,否则的话存在抵押的房屋相关人员肯定是没有办法进行购买的。也就是说相关的债务方面的问题,必须要清偿完毕。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在建工程抵押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判断预售房屋能否做抵押贷款的依据有两个 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记。修建的房屋产权性质分为很多种,如单位公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康居房、回迁房、限价房、两限房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体要看是什么产权性质的
已经抵押的在建工程是可以预售的,但是必须要取得符合转让的条件同时还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一般情况下,这个抵押权人为银行,如果银行同意预售,那么即便这个在建工程已经抵押,依然是可以预售的。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的办理手续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如果预售方不能如期与抵押权人结清债务,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人特优先对房屋行使抵押权。因此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应属无效。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实际上多为预售商品房的贷款抵押。这种抵押是以未来将取得的权益作为抵押物。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购买方对预购的房屋设立抵押是有效的。
效力分为两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权则是一种物权。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有效的。购买方对预售商品房的贷款抵押,由于我国对预售商品房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这种未来可以得到的房地产,经过登记、备案已经特定了,因此它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与房地产抵押的特定性并不矛盾,预售商品房抵押也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购买方对预购的房屋设立抵押是有效的。
房屋预售合同本身不能设定抵押权,但预售合同中的房产对象,无论在建或已建成,均可依法设定抵押权。抵押人(常为开发企业)可将已预售房屋作为债务履行的保证措施之一。此举有助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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