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如果已支付定金,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那么一旦购房者违约将不予退还定金;然而,若由于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自然因素)或者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原因是双方对于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所导致的,则此种情况下,定金可以予以退还;此外,如果卖方违约且尚未签订合同,那么定金可被退还并给予双倍赔偿。以上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