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日期延迟的合法性须依据合同具体条款确定,若合同明确约定的交房时间已至而实际交付尚未实现则构成违约行为。就此情况而言,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购房者的催促期限,即三个月之内履行其交付房屋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该合同关系。另外,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购房者应在法定时限之内提出解约申请,同时主张开发商全额退还房价款项、支付相应利息以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然而,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则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