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商品房合同争议方面,我们有四个法律途径: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当事人应当依据公平公正与互惠互利的原则,寻求以私人方式进行和解。若无法和解,则可以请求第三方介入调停及协商来寻求解决之道。若协商依然无果,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当事人可将此事宜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如果仲裁结果未能令双方满意,此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以便最终解决问题。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