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房者购置了小产权性质之房屋,亦可选择主张退货。
首先,双方当事人需经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确立退房事宜;
其次,在买卖合同中订立明确的解除条款,并于条件成就之时向相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
最后,待通知生效后,即视为解除该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实现顺利退货。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