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罪犯被检察机关依法移送至法院,其是否将面临被收监,须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所谓“收监”,通常情况下是指涉案人在经过司法审判并被判定为有罪之后,将被送入监狱进行服刑改造。
然而,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即判决之前,我们并不认为涉案人会被强制收监。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部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言,他们有资格享受取保候审的待遇。
这些符合条件的人员主要包括:
(1)可能需要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预计将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能够确保自身安全及避免社会潜在风险的;
(3)身患严重疾病、生活自理困难,或是正在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经过评估后能证明实施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4)在诉讼期间,羁押的期限已过,案件尚未办理完毕的,针对这类情况也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