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文规定,针对盗窃犯罪行为所适用的刑罚,将紧密关联到盗窃金额、盗窃次数以及盗窃手法等诸多因素。当涉及到年仅20岁的男性实施盗窃犯罪时,若其盗窃所得数额达到法定标准之上的情形,或有盗窃行为发生超过两次、专门入户进行盗窃、在实施过程中携带凶器、使用偷盗技巧等情节,那么他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于管制,同时处以罚款或是单独予以罚金的严厉刑事惩罚。然而,倘若盗窃行为所涉金额极大或者又具备其他更加恶劣的情节,那么实际判决结果将会加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必须承担加罚罚金或者罚金与没收个人财产相结合的刑事责任。实际的判罚结果往往取决于各个案情的实际情况,其间包括了盗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是蓄意策划的还是临时起意的、是否已经存在前科、是否具有真正的悔过表现等等重要元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