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范,被指控犯有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者,便可依法申请进行取保候审:1. 初步预计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期的人员;2. 如若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惩处,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4. 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办理工作的人员。至于是否应当适用取保候审,这需要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他们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作为支持。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将对其进行全面审查,若认定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依法作出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