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公款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国家对公有财产的使用权,滥用职权、贪污等则致力于侵蚀财产的所有权,这两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性质截然不同,应该严格区分。
据现有法律规定,当挪用金额达到或超过80万时就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若不及时保证归还,将会面临至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将依据多种因素,如案情复杂程度、挪用公款的目的、犯罪者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综合考量后加以判断。
关于挪用资金的界限,根据现行法条规定,所谓“数额较大”即为10万元人民币,若将这些款项用于从事非法活动,那么门槛线调整为6万元即可构成犯罪;
针对挪用资金的“数额巨大”和挪用公款的“数额巨大”的区别,我们必须明白前者是指在一般情形下,400万元人民币的数额已达到该级别的标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此前提下,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话,所谓“巨大数额”就是200万元了。
同样的,对比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和挪用公款中“情节严重并且不愿退回”的不同,我们需要识别的关键是,一般的标准是200万元人民币,而涉及到非法活动的案件,在此基础上则降为100万元。
2、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款并使之供自己私人使用,倘若其用于实施非法行为,或者是利用较大数额的公款进行盈利活动,又或是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未能全部归还,此类行为即构成挪用公款罪。
根据法律,对于犯罪情节较重的情形,量刑幅度为五年以上;
至于那些情节极其恶劣的,则可能面临相应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
另外值得警惕的是,如果公职人员有能力偿还却拒不承认错误、无良知地挪用大额公款且拒不返还,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酷的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