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若个人下落不明达四年时间,其亲属或配偶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此人为失踪人员并判定其进入死亡状态。
同时,依照法定条例,对于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公民,与其有关的利益关系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该名公民正式去世:首先,若该公民已连续四年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其次,在意外事故中失去联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已经过去了至少两年的时间。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