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舅表亲间被明令禁止缔结婚姻关系,原因在于他们之间构成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关系。
根据目前的法律框架,直接的亲属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皆在禁止结婚之列。
尽管部分人士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来获取婚姻证书,但无论如何,他们之间所存在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且自始至终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对于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问题,双方可自行达成协商解决;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依据法院本着公正公平、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