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
离婚手续却擅自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被认定为犯下了严重的
重婚罪行。
重婚罪,是指已有合法配偶并且与他(她)人再次缔
结婚姻或知晓他人已持有法定配偶身份者仍然与其保持类似婚姻关系的不法行为。
这里提到的“有配偶”,既包括男性已经领取正式妻子证书以及女性已经领取丈夫证书的情况,同时也涵盖了那些尽管未经过
司法程序解除但依然持续存在的婚姻关系;
而若是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是因为配偶一方不幸去世导致的婚姻关系自然消亡,那么此人就不应再被视为具有配偶身份的人士。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
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