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注意,
商品房退货享有一定程度上的时限要求。
2.若超过该规定期限仍然未办理退货手续,则有可能丧失此权益。
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
当事人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在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后,支付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应限定在三个月之内。
4.如对方当事人并未催告,那么购买方在此情况下应有义务于解除权产生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内,行使其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