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交房时的窗户与签订合同时所规定的内容存在差异,应依据合同中的明文规定进行适当赔偿。至于购房合同中违约所对应的赔偿范畴,其数额需相当于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同时也包含了在合同得以正常履约之后有望获取到的任何收益;但是,此项数值绝不可超出违约行为方在订立合约时能够预见或理应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而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此外,对于当事人一方未能依约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现瑕疵的情况,有义务接受持续履行合同责任、采取弥补性措施甚至是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若是当事人一方未能依约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现瑕疵,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损害赔偿金额应当与违约行为引发的损失数额相匹配,其中包含了合同正常履约后可预期获得的任何收益;但同样,违约行为方在缔约当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本次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潜在损失范围也应作为参考因素之一来考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