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商品房交易产生纠纷而提出的民事诉讼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商品房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及裁决。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因签订的合同而引发的争议诉讼,则由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合同约定的履行场所所在的人民法院具有相应的审判权。具体而言,《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十三条予以明文规定。另据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提起诉讼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起诉人需为与该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合法团体;
其次,被告人必须明确且具体;再者,诉讼恳求和起诉缘由必须清晰、具体,并具备充足合理的证据支撑;
最后,此争议需在我国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并且起诉方需向有权审理该类案件的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