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倘若销售房产的被告方或者单独个体以欺骗手段对买方实施了违法诈骗行为,买方便有权利索求销售房产的对方赔偿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额度为受害人所支付房价的三倍。然而,如果要求赔偿的数额不足人民币五百元,那么赔偿金额将按照最低的标准即五百元来执行。若商家坚持拒绝履行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可以选择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调解。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权益冲突时,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也就是由独立的第三方对争议双方进行劝说疏导,以期双方能达成共识,找到妥善处理争议的方式。
其次,消费者同样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行政部门介入处理。这一解决途径高效、快速、力度强大,适合被用作应对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的权益纷争。消费者要决定启动申诉流程,通常需使用书面报告的形式,其中需要明确提到申诉内容、申诉理由以及相对应的事实依据。当消费者与经营者间和解成功后,消费者可以撤销申诉,
然后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调解协议书。再者,如果消费者与被告方能够达成合意,则可自愿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进行审查,通过仲裁做出最终的判断或者裁决。仲裁具有很多优势,例如程序简便、结果速决、聘请专家仲裁员、成本相对较低、严格保守机密以及避免双方情绪影响干扰等等。仲裁费用基本原则上应由败诉方全额承担,但如果消费者与被告方各自部分胜诉,则仲裁庭应根据各方责任的轻重范围,商定各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最后,消费者还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之后,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理和判决,这就是典型的民事诉讼范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