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是可以选择对已经购买的物业进行退订操作的。
首先,购房者可以通过与房地产销售方深入且诚恳地洽谈,达成一份双方都能接受的退房协议;
其次,若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预先设定了退房的条款,且这些条款中的条件已被触发,购房者也可依照这些条款的规定,向房地产销售方发出明确的退房通知书,通知书在到达销售方之后,即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正式启动退房流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的情况下如果不符合上述两种退房条件的话,我们通常建议还是不要强行要求退房。因为如果做了这样的决定却没有实际执行,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并需要支付违约金作为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