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地产后选择退房并不存在固定的期限规定,若开发商出现严重违约现象,购房者可依照法律法规解约退房,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通常会有以下三种情形:
首先,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产,且逾期天数已达一定标准;
其次,若房屋结构存在重大质量瑕疵,经过工程维修后仍旧无法达到双方签订合同时所预期的质量水平;
最后,如果因开发商的直接过失导致购房者无法顺利获取到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