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有关法律所规定,帮助海外微信号从事洗钱活动属于洗钱罪行范畴。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必须依照犯罪情节予以定罪量刑。
若情节较为恶劣,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上,至多为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洗钱,字面理解即通过一系列渠道将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利益变为合法形式,从而设法逃避法律的追究。
实际上,洗钱的手段也是种类繁多,其中最为普遍被使用的方式可概括为以下五种:
第一是利用金融机构。
这主要涉及:
伪造商业票据;
利用证券及保险业务进行洗钱操作;
运用票据开设账户来故技重演;
利用银行存款的跨国流动进行洗钱;
追讨信贷债权;
借助期货、期权销售等进行洗钱运作。
第二是通过投资创办企业的途径。
比如:
建立隐蔽的公司结构,故意遮盖公司的实际掌控者;
向现金集中度较高的行业投入资本;
利用虚假的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来掩饰洗钱行为。
第三是透过商品交易活动。
然而,由于受到了现金交易报告制度的严密监控,洗钱者在短时间内无法轻松地将现金转化为银行存款,但大量持有现金无疑非常危险。
因此,他们会寻求购买贵金属、古董珍藏及珍贵艺术品这类相对安全的方式来完成洗钱过程。
第四是借用一些国家或地区对银行账户保密的政策漏洞。
第五则是形形色色的其他洗钱手法。
这些方式包括:
走私活动;
利用所谓的“地下钱庄”以及民间借款手段转移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