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普通民间的盗窃行为来说,若要构成刑事案件,需满足当地的刑事立案标准;
2.无论是入室盗窃、携带有凶器的盗窃还是扒窃,均属于刑事案件范畴;
3.假设在一年之中有三次以相同方式进行的盗窃行为,从理论上来讲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实际操作中警方究竟会否对上述情况启动立案侦查业务,则存在诸多变数。
由于涉及金额较小,倘若受害者并未采取任何报警措施,那么也就难以证实其曾遭受到的盗窃行为,因此该问题最终仍需依据具体案件进行评估。
依照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的前提条件通常是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涉案金额必须高达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而偷盗金额只有400元的案件属于治安案件范畴。
至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的金额一旦超过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人民币3万元到10万元以及人民币30万元到50万元,这三个额度区间内的犯罪行径应被视为依法第二百六十四号条款所界定的“数量较大”、“数量巨大”和“数量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