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离婚为主题的起诉书必须详细注明原告及被告的全名、年龄、职业、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数据,以及诉讼主张及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相关证据及其来源等具体内容。
2.证明身份的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件等文件。
3.能够有效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达到破裂程度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重婚、嗜好赌博、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分居生活等现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