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关注的是,个人存款并不必然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若该笔存款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获得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投入,那么它将被视为共同财产,在进行婚变分割时应依照共同财产的公平原则作出合理分配;
但如若其确系在婚前因个人努力而取得的个人财产,那么该财归属一方所有,在婚变期间将被视为其个人财产,不纳入财产份额划分范畴。
2、共同财产,是指由法律认可并定义为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积累起来的财富。
这种财产既包括物质资产、资金储备,也涵盖抽象财富。
在正式分割财产时,会遵循国家制定的统一度量标准予以估值和分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财产属于共同所有,且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有平等使用、处理这些财产的权限。
民法典的设立无疑为规范夫妻财产关系、保护夫妻双方的正当权益、维持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以及保障其与外部第三方交往的安全性提供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同时,法律明确夫妻有权平等处理共同享有的财产,这正是我们讨论夫妻如何管理共同财产所有权问题时需要考虑到的重点条款之一。
夫妻共同财产的本质属性是全体共有,而并非分别享有各自份额的按份共有,故此夫妻需无条件共享全部财产,不论份额相等地享有相同权利,同样承担同等义务。
无法以某一方收入高低作为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比例的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