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位母亲不幸离世后,其子嗣无权向其姐妹(或女儿)提出索取赡养费的请求。
赡养费,实质上是指子女在经济层面上为年迈的父母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必要开支,换言之,这也意味着他们需承担起特定的经济责任、提供相应的经济援助以及给予物质方面的资金支持。
若成年的孩子未能切实履行其赡养义务,对于那些身体状况不佳或生活处境困窘的父母而言,有权向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请求支付赡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