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制造爆炸物这件事,我国法律有着明晰而严格的
处罚规定。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非法制造爆炸物者应接受以下处罚:首先,对于情节较轻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其次,若
情节严重,则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甚至
死刑的惩罚。
同时,单位也难逃其咎,根据同法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单位犯下此种罪行时,将被处以
罚金,并且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亦必须依法接受与前述个人
犯罪同等程度的处罚。
再谈到这一犯罪的构成元素,从几个方面来理解便是:首先,本罪所侵害的权益是
公共安全,涉及到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以及重大的
公共财产利益。
其次,该行为的客观存在形式包括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具体行动。
再次,就主体层面而言,凡是到达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作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犯罪的主观心态上必须是故意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