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未按时发放薪资时,员工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可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相关组织进行申诉和调停;
再次,员工还可以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诉求;
最后,当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时,员工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