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发起诉讼之前,需前往享有管辖权的各等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登记手续。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采取“原告诉被告”的基本原则,即原告需要向被告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常居地不一致,那么应将案件提交给被告常居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此外,当权益受到侵害或利益相关方认为司法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况时,他们有权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