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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37天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7-22 17:39:52 已帮助14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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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被依法实施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需在三十日内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需要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一旦超过该期限,倘若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请求,则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反之,若未获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对其强制措施进行调整,采用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方式。若经查证,犯罪嫌疑人并无犯罪事实,则应立即予以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可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察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目睹者指认其犯罪的;
(3)在其身边或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意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具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4天,但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天。因此,仅凭行政拘留的期限来判断拘留性质,无疑是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的表现。
此外,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实施拘留,都必须明确告知家属拘留的具体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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