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凡盗取他人公私财产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若涉及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0元且小于或等于300,000元的,则定义为数额巨大;若达到了人民币300,000元以上的,将进一步视为数额特别巨大。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法规仅适用于针对公共或私人财产的盗窃或故意破坏行为,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犯罪活动。
对于涉及到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以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5天至10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最高不超过500元的罚款。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会被处以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并且罚款金额也有可能上升至最高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