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行为者被判处拘役或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且对应的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全部四项条件,即可考虑赋予其缓刑的判决。
具体来说,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对于因违法行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可对其判处缓刑:1.犯罪性质较轻;
2.具有较为深刻的后悔之意;
3.法律事务中不应当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4.法院作出缓刑判决后,此决定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会产生过度严重的负面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