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盗窃金额涉及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或以上时,可判定其属于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
反之,若盗窃金额尚未达到上述较大标准,但犯罪分子实施了诸如入室盗窃、携带危险武器进行盗窃、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扒窃或者存在多次盗窃行为的,均视为犯罪行为。
盗窃罪,是指具备以非合法目的占有他人财物这一核心要素,并基于此而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的规模较大,甚至于出现实施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危险武器进行盗窃,或者在公众场所进行扒窃等行为,从而侵犯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益。
这一犯罪行为的实施对象,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他人持有、控制、支配的财产物品,其中既包括实质性的有形物体,也包含无形的虚拟物品以及具备经济价值的各类利益。
对于此类盗窃罪行的解释与定义,是犯罪分子对他人持有的财物进行非法的侵占、夺取,即通过违背受害者的意愿,将原本由他们所拥有、保管的财产转移为自己或者其他第三方(包括组织机构)所获得,仅当犯罪分子窃取的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基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具有潜在安全威胁的武器进行盗窃,甚至于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等情况下,才能构成盗窃罪。
根据犯罪手法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型盗窃和特殊型盗窃两大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