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到一千元数额的盗窃案件,将面临严惩。
具体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期间的范围、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期间的范畴以及达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期间的数量的情况下,皆应当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犯罪构成要件,此时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要进行罚金的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盗窃数额之外,对于那些尽管盗窃数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仍然采取少量多次、频繁盗窃行径的案件,亦应按盗窃罪论处。
而且,如果行为人在过去的两年时间之内实施了至少三次盗窃行为,即便每一次的盗窃数额都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法定判刑幅度,依然必须以盗窃罪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
然而,惩罚手段将视具体情况而定。
另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盗窃数额较小且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进行扒窃等行为的,都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予罚金的惩罚。
如果犯罪分子的盗窃数额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犯罪情节时,那么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对其进行罚金的处罚。
最后,如果犯罪分子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时,则应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可能会对其进行罚金,甚至有可能将其全部财产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