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取金额在一千元以内并不构成犯罪性质的欺诈行为。
根据我国诈骗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其定罪量刑所依据的违法金额起点为三千元人民币,因此当实施欺诈行为者所获得的诈骗收益仅有一千元时,尚未达到这一量刑起点,因而无法确认为诈骗罪,但这仍属一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需为此类行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在遵循上述犯罪数额标准基础之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可结合各自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共同研讨制定针对本地区具体执行的相关数额标准。
此外,对于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其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将面临五天到十天的拘留期限,并且可能被处以最高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会附加更为严厉的十天到十五天拘留期,同时可能被罚最多一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